年壶关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为切实加大我县招才引才力度,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和《长治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大行动》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实际,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①坚持党管人才、政治把关的原则;
②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③坚持人岗相适、依法依规的原则;
④坚持急需紧缺、人事相宜的原则;
⑤根据引才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面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④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⑥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⑦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1、需进行面试的岗位
①学历(学位)要求:主要对象为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含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年、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年、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以上所称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规定,在年12月1日后通过研究生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且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研究生。
②医院、中医院的引才岗位,学历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④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2、直接考察的岗位
①具有医学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药、技类资格证书,经考察考核合格、试用期满后直接入编到县级医疗机构;
②具有医学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药、技类资格证书,经考察考核合格、试用期满后直接入编到石坡乡卫生院、石河沐卫生分院、鹅屋乡卫生院、桥上卫生院;
③具有医学类副高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和具有医学类正高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经考察考核合格后直接入编到县级医疗机构;
④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收报名费)
2、报名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九牛寨乳业对面)
3、报名时间:年8月1日至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不得改报。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年壶关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毕业学校、时间、专业等要与毕业证相应内容一致,提交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准确。
5、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正面红底证件照4张。未取得毕业证的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应包括:学历、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年应届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
(二)信息查询
1、报名人员可于年7月22日起,通过壶关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