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法治长治」
今天
长治市财政局发出
关于下达年市级
支持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补贴资金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晋开发办〔〕49号)要求,现将年长治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共安排资金万元。其中:
潞州区.19万元,
上党区.23万元,
潞城区.56万元,
屯留区.58万元,
长子县.84万元,
壶关县.23万元,
平顺县.85万元,
黎城县.59万元,
武乡县.18万元,
沁县万元,
沁源县.75万元。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c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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