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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关太行欢乐谷涉嫌非法占地千亩民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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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初,上党地区乍暖还寒。像往常一样,66岁的壶关县集店乡南皇村村民刘师傅(化名)吃罢早饭,又开始整理那叠厚厚的“告状材料”。

“你不怕我还怕,到时候人家又要打击报复,没个消停日子过了。”老伴的唠叨丝毫没影响刘师傅,他拎着材料,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唉,倔的不听劝,到底啥时候是个头。”刘师傅老伴一转身,回了屋。让老两口纠结多年的这件事,其实也是横亘在南皇村余户村民头上的同一件事。年,听说村里的土地要被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壶关太行欢乐谷征用,村民们先后经历了喜悦、期盼、不满和愤怒多种情感交织。他们交出了自家的口粮地,拿着为数不多的补偿款,风餐露宿外出谋生之余,又听说其中一部分补偿款被“截留”。于是,村民们又开始惶惶怆怆到处奔波,他们要弄明白两个问题:被“截留”的钱去了哪里?赖以生存的口粮地到底被征用了多少年?

看似简单的两个问题,刘师傅和他的同乡们,奔波数年仍无果。

地方重点项目违规征地千亩涉嫌未批先建

据刘师傅称,壶关太行欢乐谷项目于年开始建设,初期占用本村包括基本农田在内的耕地.25亩,至年7月部分建成并开始营业时,该项目已经圈占南皇北皇两村良田1余亩。李明生他们被征走的,是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口粮地。

这样大规模的征地,当地国土部门是否知情?在壶关县国土局提供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责令项目方(山西长治市假日欢乐大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土地.13亩,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面积6.万平方米,并处以违法占地每平方米10元罚款,共计罚款.3元。

据此前媒体报道,壶关县国土局还提供了一份长治假日旅游开发公司对于此次非法占地的书面说明。说明中称项目是壶关县委县政府年确定的县重点项目,占地.13亩。占地被国土部门在例行督查时发现,未取得土地证,属于未批先建。在项目用地尚未经上级部门正式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了施工,为此,经公司年9月28日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

在刘师傅提供的材料中,记者确实发现了一份由壶关县国土资源局于年8月22日出具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上面写明,自年以村委名义征地后,欢乐谷协议占用南皇村土地亩,其中耕地亩,村集体土地24.75亩。县国土局于年7月28日对已占地面积.13亩(其中耕地面积亩)进行立案调查,并已经罚款.万元。

此外,该答复书还称,事发后,壶关县国土局于年12年30日以增减挂钩的方式为项目审批了亩土地,年3月13日审批亩,两次共审批亩。

既已是被认定属“违法占地”,但壶关县国土资源局为何还让其“先上车后补票”,果真如村民所言,因为有“县重点项目”这道护身符?

同时,的做法让人匪夷所思。蹊跷的是,按照正常流程,征地前应对失地农民的安置费、补偿金、占地数量公示,农民同意后才能征用土地。然而南皇村村民从开始到结束,都没有见过此类公示。也由此引发了被征地村民的极大不满,认为是“被人糊弄走了自己家的口粮地”。

村民举报称耕地补偿被“截留”

土地征用未批先建,被征地村民不仅没了口粮地,连补偿款的金额也一度扑朔成迷。

“年,村里和我们签署了征地补偿协议。”李明生提供的征地补偿协议上写着,为保证县重点工程、大型招商引资项目长治假日旅游开发公司的欢乐谷项目落户南皇村,经村两委研究决定,甲乙双方签署协议给村民年产值每亩8元17倍的补偿及青苗化肥元的补偿,补偿金额到位后施工方协助甲方清除地面农作物,乙方得到补偿金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挠欢乐谷施工。

至于被征地后农民该如何安置,协议里并未明说。

谈及此事,刘师傅就十分生气。他告诉记者,签字时多数村民并不太清楚自己的地要被征用多久,至于拿到手里的钱是多是少,大家也不知道。直到第二年正月里,一个偶然的机会,大家才知道当初的征地补偿款是按照土地年产值的26倍给予补偿的,算下来的话一共少发了多万。只不过这笔钱被村集体截留,想拿出来并非易事。

而村委会的相关负责人却告诉刘师傅等人,9倍的补偿款按村民自治等多条规定应归集体所有支配。但刘师傅和其余百余户失地村民却并不认可。

“南皇村共计四百多户,失地村民一百余户,不足三分之一。拿少部分人的钱去负担整村开支,不合常理。”对此,刘师傅觉得不合常理。

多年奔波无门村民身心俱疲唯求“真相”

然而,此前有媒体专门就此事采访集店乡党委时,相关负责人表示,村民拿17倍,村集体留9倍是经过村民代表会同意的,持不同意见的是个别少数人,不能代表全体村民的意见。

年,在村民们的不断反映下,壶关县农经中心经调查给了一份信访答复。答复中称:“村集体财务三年累计收到太行欢乐谷各项士地征地补偿费元。村集体于年5月9日召开村民代表、党员两委干部会议,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对所涉征地农户进行补偿,发放土地征地补偿费元;每亩补偿各征地农户种子、化肥款元,发放补偿款元。两项合计共发放征地补偿款元。留在村集体财务账上的元征地补偿款主要用于村集体所有成员受益的公益事业、集体福利等支出。”

同时,该答复中明确,“该村在使用土地征地补偿费支出中未严格执行《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收到的征地补偿费未按规定要求设立土地补偿费专账、实行专户核算,做到专款专用。”此外,针对村集体使用土地征地补偿费38.5万元用于归还村集体旧债务一事,该县农经中心责令该村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向村支两委、党员、村民代表说明旧债务款的具体用项,逐笔向村民公布,避免村民利益受损。

对于该中心的答复,刘师傅等人一直不认同。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自年4月10日起,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必须将失地农民的社保资金列入补偿范围,社保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必须采取社保标准,不得采用低保标准。

对于百余户失地农民而言,失去了口粮地,就意味着他们已经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农民。但外出奔波打工、被迫谋生的日子也无法给予他们足够的保障。

未来该怎样,他们心中,仍旧一片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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