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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期壶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年2月份,我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在我县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时发现,自年1月1日该法实施以来,税务部门在征收环境保护税过程中存在漏征情况。经过调查走访税务等相关行政部门,了解到税务部门在征收环境保护税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征税过程中,对于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存在分歧,且相关行政部门在涉税信息交流和数据传递过程中不够畅通,导致征税数额不够精准。

为强化税收征管、推动《环境保护税法》在我县落地生根,年3月23日,我院就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召开专题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会议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娟娟主持。

会上,检察官助理杜大全首先就调研情况进行了通报,税务局相关同志从环境保护税征收现状、存在困难及下步举措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与会各单位就推进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最终四部门达成一致共识并表示会后将尽快落实会议议题,建立工作配合机制。

彭娟娟强调,推进这项“绿色税制”的积极意义不仅仅在于增加我县财政收入,更在于通过“税收调控”来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对于推动我县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环保意识、推进“美丽壶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念”的重要体现。通过此次会议,希望各部门提高站位、统一认识、搁置争议、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绿色税制”在我县落地生根,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壶关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

审核:彭娟娟

供稿:杜大全

摄影:牛有波

编辑:盖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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