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一男子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事故却被司机咬伤。日前,壶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对李某批准逮捕。
年1月6日20时55分许,壶关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吴云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在壶关县西川底村路上,有一辆白色越野车与一辆丰田轿车相撞,无人员伤亡,丰田牌轿车逃逸。
接警后,事故人员火速赶到现场,发现道路北边停着一辆白色越野车,车头受损严重。民警与报警人联系,报警人称已在壶关县龙泉派出所,一会儿就返回现场。不一会儿来了一辆出租车,车上下来两个年轻男子,其中一个自称李某的男子左右摇摆地走到民警面前,说现场停着的白色越野车是他的,前不久有一辆车撞了他的车跑了。
该男子满口酒气,交警怀疑其酒驾,便口头传唤他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谁知对方根本不配合,还对交警骂骂咧咧。无奈,民警只得强制把他带上警车,医院抽血备检。
一路上,男子一直乱说乱叫乱动,抢夺交警驾驶车辆的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幸亏当时路上车辆少,不然后果会很严重。
刚进交警大队院内,男子突然乱喊乱叫,说警察打人,并且趁机猛然狠狠咬住了民警吴云的右手食指。随后又借机咬伤了另一名处置现场的民警的左手腕。当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后因涉嫌醉酒驾驶,传唤时抢夺方向盘、咬伤执法人员,涉嫌危险驾驶罪和妨碍执行公务罪,2月7日,壶关县人民检察院已将其批准逮捕。
山西晚报记者张文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