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的危害,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酒精使得驾驶人意识涣散,不清醒,从而容易操作不当,出现交通事故。这种后果性,是痛不欲生的,是追悔莫及的。为排查道路安全隐患,惩处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因酒驾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障路面畅通,实现“飓风二号”的交通目标。3月30日,壶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获两起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且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4时37分,大峡谷中队民警在四赵线宋堡村口,拦停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平面部通红,初步检测涉嫌酒驾,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最终检测确定,张某平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同时民警还查明,张某平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16时许,上庄中队民警在小南山村口设卡开展日常检查工作,,民警们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们闻到他有酒气,便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经现场检测,宋某广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执勤民警要求该男子提供驾驶证时,该男子称:“没有驾驶证。”经民警核查,发现驾驶人宋某广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由于张某平和宋某广不仅涉嫌酒驾,还涉嫌无牌无证驾驶,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张某平和宋某广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摩托车经济、快速、灵活,不少人选择这种出行方式。然而其稳定性能相对较差,安全性能较低,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且一些驾驶员交通法律意识淡薄,缺乏交通安全常识,存在摩托车不上牌照,不交保险,不按期检验等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壶关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勿心存侥幸,做到安全文明出行,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做一名遵章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来源:壶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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